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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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中院关工委荣获 “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日期:2016-02-04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0411

               潮州中院关工委20106月成立以来,紧贴法院职能,配合单位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学校创建平安校园,热心搭桥牵线,推动普法创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继2012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文明办、省关工委联合表彰为“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省关工委评为广东省“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后,近日,潮州中院关工委又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中院关工委副主任江瑾同志获评“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一是配强队伍,建立志愿者法律服务队。潮州中院历来重视开展送法进校园、帮教“失足”青少年、扶贫助孤等活动,在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105月,根据潮州市关工委的部署,潮州中院迅速研究成立院关工委,组建院关工委领导班子,并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亲任关工委名誉主任。为更好发挥关工委的作用,带动在职干警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使关工委的工作密切联系单位职能优势,中院关工委在党组的支持下,倡导成立了一支有53名法官参加的志愿者法律服务队,配强关工队伍力量。

二是明确思路,紧贴单位职能做出法院特色。中院关工委注重加强调研,掌握情况。法院是审判机关,司法资源丰富,拥有大批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这是法院关工委开展工作得天独厚的优势。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突出的问题,中院关工委明确提出“发挥职能优势,抓住工作重点,做出法院特色”的工作思路,结合法院实际,着力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青少年理想道德教育;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四是加强对少年犯的感化、矫正工作;五是加强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六是对特困未成年人进行重点帮扶。其中,将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法院关工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关工委的工作重点,建立完善法院关工委工作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情况的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把握重点,配合单位做好少年审判工作。中院在抓好办案质量的同时,重视做好案件的延伸工作。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比普通案件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既要调查清查涉案未成年人的背景,又要在办结之后花时间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帮教。中院关工委抓住少年审判工作特点,主动配合单位做好工作,就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分开羁押、分开起诉、分开审理、分开矫正”制度的落实、建立少年审判工作考核机制以及就少年审判工作的机构设置、背景调查、前科封存、心理干预、社区矫正、司法建议、宣传报道、资料建档等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中院肯定和重视。中院关工委还积极配合少年审判庭,组织派员参加少年犯的回访帮教活动,联系市关工委一同到看守所对在押未成年犯进行帮教,通过与少年犯面对面谈心,鼓励他们树立信心,重新做人,帮教效果普遍较好。中院关工委积极配合中院试点实施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以及试点实施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审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时,依法由法院通知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代表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

四是搞好试点,参与社会治理共建平安校园。中院关工委在调研中发现,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初中学历的占63%,故将初中生作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点对象。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力不从心,教育效果不明显。为此,中院关工委联合湘桥区城西中学,就法官担任教学班的法制辅导员进行试点。20112012年,院关工委从志愿者法律服务队中共选出45名青年法官先后担任该校42个班的法制辅导员,走进课堂,与学生面对面进行互动交流。法官们还把自己的手机号码、邮箱号留给学生,学生们碰到思想问题,就找法官谈心、聊天,向法官请教。法制辅导员和班主任建立联系,班主任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需要进行教育时,就请辅导员及时给予帮助教育,辅导员发挥法律专业的优势,常常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中院关工委资深法官还多次为该校学生家长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就如何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的问题与学生家长交流,深受家长们的欢迎。城西中学也通过和法院合作,大力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依法治校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被评为“湘桥区法制教育先进集体”、“潮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潮州市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德育工作示范学校”、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是探索模式,搭桥牵线推动普法教育创新。中院关工委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注重发挥桥牵线的作用,努力推动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探索与媒体合作的普法模式,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多次参与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专题采访、跟踪报道等活动,并通过潮州电视台《周日说法》、《法槌响》和潮州日报《与法同行》、《法官说法》等栏目进行宣传;把节目内容制作成光盘赠送给学校、看守所等部门,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探索与单位合作的普法模式,加大普法服务的广度。积极派员参与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和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心理健康辅导讲师团,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二百多场次,受教育青少年二万余人。其中,院关工委联合共青团潮州市委、潮州市公安局,在潮州市看守所开设广东省首家在押未成年人“爱心图书室”和“阳光之家”,联合志愿者为爱心图书室赠书,引导在押人员充实精神生活,重塑灵魂。探索与学校合作的普法模式,加大普法教育的深度。在进课堂开展法律知识辅导过程中,中院关工委发现潮州市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缺乏一本相对完善的本土法制教材。潮州中院联合市关工委等部门,编写《未成年人法律读本》,筹资印刷2万余册,全部免费赠送给学校学生。读本内容包括自我保护、罪名精析、典型案例分析、让法律在心中永驻、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安全常识、法律法规选编等,其中精选了既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心智特点,又贴近家庭生活、学校课堂的案例资料,为青少年学生所喜闻乐见,使该书成为我市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辅助用书,发挥起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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