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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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中院与市委党校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
日期:2015-07-06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6199

       

     今年6月,潮州市委党校与潮州中院协商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法院丰富直观的案例资源,通过党校与法院合作共建,搭建潮州党政干部依法行政教育实践新平台。潮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许志晖、潮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文毓出席活动并为基地揭牌。双方还签署《合作建设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协议》,对基地后续运作、双向交流等问题达成共识:

一、基地设在法院,指定专人负责。市委党校和潮州中院共同建设“中共潮州市委党校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基地设在潮州中院。市委党校确定培训科为日常联络部门,潮州中院确定研究室为日常联络部门,各自指定专人负责。

二、党校到法院进行现场教学,法院到党校学习旁听。市委党校原则上安排每期主体班学员到潮州中院或其辖区基层法院进行现场教学,潮州中院为党校学员现场教学(旁听庭审、观摩审判、座谈交流等)提供便利。市委党校为潮州中院提供干部培训课程信息并提供学习旁听的便利,为潮州中院教育培训(理论研讨)活动所需的培训场地、住宿、餐饮等提供便利条件。

三、互派骨干参与教育培训。双方互派业务骨干参与对方的教育培训工作。市委党校可邀请潮州中院资深法官为党校学员授课培训;潮州中院也可邀请市委党校教员为法院干部进行培训,帮助法院干部学习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了解当前政治经济社会形势。

四、资源共享。双方可相互利用图书资料,共享有关教育培训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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