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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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法院严惩规避执行行为,“老赖”被处罚款5000元
日期:2013-04-08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6855

 近期,湘桥法院院执行局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了司法权威。

被执行人陈某兵和陈某欠下多笔债务,其中与刘某明、洪某、刘某龙的三笔债务在湘桥法院立案执行;另与魏某文的债务纠纷也正在该院审理当中。第一位申请执行人刘某明于201289日向湘桥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陈某兵的一辆轿车予以查封。法院依法对该轿车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一年。在执行第二个案子的时候,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其拒不履行。法院责令其将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交由法院进行变卖、拍卖以偿还债务,其仍然不配合。就在此时,申请执行人刘某龙发现该车辆停在一家二手车行,并立即向法院举报。法院执行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查明陈某兵将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以人民币110000元转让给二手车行,并签订了机动车转让协议书。法院执行人员当场扣押了该车辆,及时做出扣押裁定,并对陈某兵处以5000元罚款。执行人员的果断行动,申请执行人的密切配合,及时制止和惩罚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防止损害申请执行人权利的不利后果,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现上述三宗立案执行的案件均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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