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日期:2025-05-28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373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为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请下列案件当事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院提交书面退费账户信息材料,本院将在收到上述退费材料后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
(2018)粤51民终269号 陈建彬
(2018)粤51民终376号 广东英乐斯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2020)粤51民终448号 曾伟鑫
(2021)粤51民终321号 金文荣、柳晓利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