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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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司法确认” 协同保护知识产权
日期:2023-04-28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090

   近日,潮州中院与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并印发《潮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就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作出全流程规范,明确协议范围、调解原则、操作流程、信息对接等内容,推进行政与司法工作有效衔接,构建潮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模式。

  《指引》依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潮州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明确潮州市市级及区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就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且符合潮州法院司法确认案件范围的,可依法向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公平合法、高效便捷三大基本原则。

  形成具体化操作流程是《指引》的一大特点。《指引》以条目式详细介绍了“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一整套流程中的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明确“申请司法确认”所要求的期限、管辖范围、申请材料等。《指引》还附有相应文书模板,便于市区两级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施行,亦便于指导当事人操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此外,潮州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还通过《指引》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工作信息对接机制,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率、低成本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服务创新创造,助力潮州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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