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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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说法】买卖毒品 严惩不怠
日期:2023-06-27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1613

都说“赌博穷三代,毒品祸全家”,毒品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都危害深远,所以对于毒品犯罪,我国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不断进行严厉打击。但仍有人心存侥幸,偷偷吸毒买毒卖毒,屡屡触碰法律底线,结果,当然没有好果子吃!


2021年10月4日,吸毒人员林某到湘桥区一派出所投案自首,坦白其吸毒的违法行为,并交代其毒品海洛因系从一名叫“老板”的男子处购买。这一线索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吸毒人员文某、谢某,他们均交代毒品是从“阿麦”处购买。公安机关随后查明,“阿麦”与“老板”系同一人陈某。


经过缜密侦查,警方初步摸清了陈某情况,并于2021年10月5日展开抓捕行动。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我们是湘桥分局的民警?你叫什么名字?陈某。抓你时在你家搜到什么东西?就这个。这个是什么?白药、海洛因。这东西是你的么?是的。


陈某,潮州市湘桥区人,1976年出生,小学文化,表面上他是一位卖酸菜的小商贩,背地里地干着贩卖毒品的勾当。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你是否有贩卖毒品?有。几次?五次。你怎么与他们交易?面对面交易。他们怎么还你的钱?通过微信。



据陈某交待,后经警方查实,陈某在10月2日至4日这短短三天中,先后五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林某、文某、谢某等人吸食。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2021年10月2日下午,谢某到陈某家里找陈某,说他身上钱不够,问陈某190元能不能拿一点,后通过微信转账190元,陈某拿了不足0.1克海洛因给他,谢某在陈某家中吸食完后离开。



2021年10月3日下午,文某跟谢某分别到陈某家里找陈某,后来在陈某家碰到,他们两人凑了160元,由文某微信转账给陈某,跟陈某买了不足0.1克海洛因,之后两人在陈某家将海洛因吸食完毕。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021年10月3日晚,林某打电话联系陈某,要跟陈某购买海洛因,陈某约他在某卫生院交易,陈某拿一小包不足0.1克海洛因给他,他微信转了200元给陈某。



2021年10月4日凌晨,文某通过微信联系陈某要购买200元的海洛因,陈某约他在家附近巷子交易,后文某一人骑摩托车过来,陈某拿了一小包白纸包装的海洛因给他,文某通过微信转了200元给陈某,陈某卖给文某的海洛因不足0.1克。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2021年10月4日,林某到陈某家里找陈某,拿了1000块港币跟陈某购买约0.1克海洛因,购后在陈某家里吸食完才离开。



警方还查明,为了掩饰自己的非法勾当,陈某费尽了心思。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陈某微信收入的来源一部分是陈某在菜市场卖酸菜的收入,另一部分是陈某贩卖毒品的收入。2022年10月4日,陈某换了新号码,重新申请新的微信。为了躲避公安机关侦查,陈某将以前使用的手机号跟微信号都换掉,并将旧微信里面的2600元先转给丁某,他再把钱转给陈某新的微信,供陈某后面生活开销。这2660元一部分是陈某卖酸菜所得,一部分是谢某、文某、林某等人向陈某购买毒品转给陈某的,一共750元。



那么,陈某只是一名活跃在市场的小商贩,哪来这么多毒品海洛因?办案人员决定乘胜追击,寻找陈某背后的“大鱼”。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你卖的毒品从哪来的?汕头。谁的?沈某的。



随后,办案人员又顺藤摸瓜,于10月6日抓获陈某毒品交易的上家沈某。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2021年10月6日,公安机关在汕头市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嫌疑人沈某,并在其住处扣押疑似毒品白色粉末1包、疑似毒品块状物1袋,共计重0.27克。经检验,上述白色粉末物品2小袋检材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沈某 被告

这些从哪买的?潮阳峡山。


沈某,1969年出生,广东省潮州市人,小学文化,无业,现长住汕头。据其交待,陈某先后三次通过微信语音电话联系他想购买海洛因,双方先约定好要购买的毒品数量及价格,然后陈某再过去汕头约定的地点进行交易,一共交易了5克海洛因共10000元。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2021年9月14日中午,陈某微信语音联系沈某要购买2克毒品,之后陈某联系谢某载其过去汕头交易,从潮州市区出发,走潮汕公路往汕头方向,之后在汕头市电视塔附近路旁等待沈某,沈某一个人开一辆灰色女庄摩托车过来找陈某交易,谢某在车里等,陈某下车过去跟沈某交易,然后陈某就通过微信转账给沈某4000元,沈某便拿了一包毒品给陈某,陈某拿完毒品后就跟谢某一起返回潮州。



2021年9月23日下午,陈某微信语音联系沈某要购买1克毒品,之后陈某联系谢某载其过去汕头市电视塔附近路旁交易,约定好的交易价格是2000元,但陈某没那么多钱,就先通过微信转账给沈某1800元,说好先欠沈某200元,他就拿了一包毒品给陈某,拿完毒品后陈某跟谢某就一起返回潮州。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2021年10月4日,当天中午,陈某联系沈某要购买2克毒品,陈某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给沈某,沈某收下后过了一小时左右打电话跟陈某说可以过来,之后陈某打的去汕头电视塔附近路旁等沈某,沈某一人开一辆灰色女庄摩托车过来找陈某交易,陈某下车跟沈某交易,拿完毒品后陈某就打的返回潮州。




后经查实,沈某共贩卖毒品海洛因3次,共5.27克。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陈某、沈某等人都是“瘾君子”,为了筹集毒资,他们铤而走险、买毒贩毒,还费尽心思、采用各种伎俩来掩饰自己的非法勾当,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罪恶在公安机关面前都无所遁形,任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2021年12月24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沈某等人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等罪名向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立案后,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湘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陈某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情节严重,且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通过转账转移资金,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沈某前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构成毒品再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沈某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前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构成毒品再犯,对其犯贩卖毒品罪部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经审理,湘桥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8日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洗钱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黄澌阳 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湘桥区人民法院提醒您:毒品销蚀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无情地破坏人们的家庭生活,禁毒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打击上游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湘桥区人民法院也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辖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


只要干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无论怎么掩饰,怎么躲避,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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