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51执复11号
                                
                                
                                
                                    日期:2021-06-28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825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51执复11号    
	沈颖瑾:
	申请执行人郭燕儿与被执行人沈颖瑾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粤51执复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郭燕儿的复议申请,维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5103执1593号执行裁定。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