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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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双眼警惕非法集资
日期:2020-09-12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8490

 

     本报讯 近期,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结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蔡某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被告人蔡某雄于201611月至201711月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并许诺“支付汽车全价款的36%48%即可在10天至6个月不等的时间获得实物汽车一辆”,并放任该信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扩散,变相吸收资金。至案发,蔡某雄共向34名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合计约289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将购车款的24%上交到“一点公益”消费返利平台获取返利,后因该平台停止运营,被告人蔡某雄无法归还集资参与人资金。案发后,蔡某雄已退赔34名集资参与人支付的购车款,并取得集资参与人的谅解,集资参与人请求对蔡某雄从宽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变相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段方式不断更新,更加具有迷惑性。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往往都是陷阱,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高额回报利润项目,要擦亮自己的双眼,警惕非法集资,不要被骗局所惑,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王秀婷 张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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