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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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筹划巧腾退 文明执行护正义
日期:2020-09-11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8470

 

    本报讯 日前,饶平法院执行局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周密筹划,伺机出动,有理有力有节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苏某与黄某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故苏某向饶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黄某一直怠于履行,饶平法院便依法拍卖其名下位于饶平县钱东镇紫云大道305号的一处房屋。对饶平法院发出的搬迁公告等法律文书,黄某选择无视,拒绝在限期内腾空房屋返还买受人。

  对此,饶平法院执行局决定于729日依法对该房屋采取强制腾退执行措施。为预防处理突发情况,提前安排好钱东卫生院医护人员及救护车现场待命,并邀请钱东镇紫云村委会干部、钱东镇维稳办工作人员、钱东镇派出所干警到现场协助执行。在现场,黄某仍抗拒执行,拒不配合搬迁工作,将自家车辆堵在房屋门口,其年迈的母亲则故意躺在家中客厅地面阻碍搬迁工作。面对该突发情况,饶平法院执行干警即刻联系拖车将门口车辆拖走,同时将黄某母亲送往钱东镇卫生院,迅速控制现场,最大限度保护被执行人及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排除妨害后,执行干警严格按照原先制定的强制执行方案,设置警戒点、依法劝退涉案房屋内被执行人家属、对该房屋内的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妥善打包等等。在炎炎烈日下,执行干警终于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买受人,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善意文明执行不是消极履行、拖延履行,而是找准利益双方平衡点,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不必要的不良影响。在此次腾退行动中,饶平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被执行人屡教不改拒不履行的情况下,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周汝植 余少琼 张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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