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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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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不同意调解中心随机指定调解员的,可共同选择一名调解员调解纠纷;
(二)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调解员、调解秘书回避;
(三)在调解程序开始后要求终止调解;
(四)请求调解公开或者不公开进行;
(五)自主表达真实意愿;
(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七)其他法定相关权利。
二、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履行以下义务:
(一)不得恶意串通侵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案外人利益;
(二)不得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故意拖延调解;
(三)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调解员;
(四)尊重对方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
(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六)保守调解秘密;
(七)其他法定相关义务。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