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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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管辖变更后诉讼费用是否随案移送等问题的指引
日期:2020-07-23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7557

2016年11日起全省(深圳市除外)法院诉讼费统一纳入省财政厅非税系统统一管理,对案件管辖变更后诉讼费是否随案移送等问题有些法院理解存在差异,做法不一,亟须规范。现就如何处理相关问题明确意见如下:

一、全省各级法院对本院受理的民商事、行政案件,移交、移送省内其他法院管辖的,案件受理费无须随案移送,但应当在案卷移送函中就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情况作出说明。

二、上述案件如系移交、移送至深圳市辖区法院或者由深圳市辖区法院移至深圳市辖区外其他法院的,案件受理费须随案移送。

三、上述案件如系移送至外省法院或者外省法院向本省法院移送案件的,案件受理费均须随案移送。

四、移交、移送的案件如已釆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的,保全申请费无须随案移送。

五、如须补交或者退费的,当事人可凭原缴费凭证向受移交、移送的法院申请办理。

2016年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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