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诉讼平台>诉讼引导>格式文书行政
行政诉讼答辩状
日期:2019-03-01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0932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 …… (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 (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 …… (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因×××诉我单位…… (写明案由或起因) 一案, 现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写明答辩的观点、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 (盖章)

××××年××月××日

(写明递交答辩状之日)

附:

1、答辩状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证物或书证×件


[说明]

行政答辩状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 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行政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向人民法院作出的书面答复,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