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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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法院2019年度 “十大”案例——林光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日期:2020-02-14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25043

      林光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14年10月15日,被告人林光明为获取公民身份信息供自己使用,在其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鉴村的家中利用电脑登录互联网后,在 “赚客吧”网络论坛下载了一个含有20050197条公民身份信息的压缩文档“2000W(csv格式).rar”存放其电脑硬盘内。之后,林光明分别从上述文档解压复制并创建了一个含有301542条公民身份信息的文档“草纸.txt”及一个含有85993条公民身份信息的文档“shenfen2.txt”于其电脑桌面,准备使用。2017年6月份开始,被告人林光明为在京东网站实名注册“会员”账号用于抢购优惠价格的商品后转手出售牟利,在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鉴村其家中,多次利用手机微信软件通过互联网与一同案人(另案处理)联系后,以每条信息人民币15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购买取得89条含有公民姓名及对应的身份证号码、绑定的银行卡号码的信息。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林光明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典型意义

在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视为“百罪之源”,非法获取、买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泛滥,直接滋生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非法讨债等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严重危及人民群众利益。从法院审判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看,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动辄成千上万条,被侵害人群遍布全国各地。惩治此类犯罪,是从源头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货”等新型犯罪的重要手段。本案的审判,体现了法院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立场, 可为同类案件的审判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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