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诉讼平台>诉讼引导>诉讼指南民事
诉讼费退费须知
日期:2016-06-14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9217

 (一)个人退费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

2.预交诉讼费单据;

3.银行存折或者银行卡,存折开户人必须是本人,在上面注明“本人同意将诉讼费退到以下帐户”并签名确认;银行卡要写明户名、开户银行全称。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退费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预交诉讼费单据;

2.提交以单位为户名的帐号、开户银行全称,注明“我单位同意将诉讼费退到以下帐户”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