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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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
日期:2011-02-28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20370

市十三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 )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2月 日在潮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文毓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充分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主要表现在:办案数量和标的额明显上升,全年共受理案件6409件,办结6215件,审、执结标的额约12.74亿元,同比分别提高6.9%10.4%73%;办案效率明显提高,结案率97%,同比上升3.1%,高于全省法院94.83%和2.46%的平均水平;办案质量和效果明显向好,一审案件上诉发改率2.58%,同比下降0.42%;一审调解撤诉率70.8%,同比上升5.1%,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们从实际出发,找准定位,突出司法“主业”,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坚持公正司法,抓好“执法办案”

重拳打击严重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重点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和职务犯罪。全年共办结刑事案件1101件,判处罪犯1391人,结案率98.48%,其中,中院办结146件,结案率99.32%。先后依法快审快判彩塘“12·8”抢劫杀人案、登塘“4·03”持枪杀人案、庵埠等地54宗持刀拦路抢劫团伙案、枫溪等地42宗持枪状物抢劫团伙案、湘桥金龙市场绑架撕票案等恶性案件,严惩许德保、尹山虎等一批刑事罪犯,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准确适用《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严把办案质量关,防止发生错案。去年中院审结的一审刑事案件虽有个别上诉,但省法院全部维持原判。

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办结民商事案件3703件,结案率96.86%,审结标的额8.43亿元,其中,中院办结325件,结案率98.19%,审结标的额5.04亿元。高度关注民生民安,慎重处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995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调处合同案件2287件;制裁侵权行为,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办结权属权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21件。

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妥善化解“官民”纠纷。全年办结行政案件39件,结案率88.6%,其中,中院办结18件,结案率90%。健全与行政执法部门联络机制,对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既支持依法行政,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先后圆满调处了起诉潮安县政府、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行政争议案。

主动回应社会的热切期盼,加快推进执行治理工作。全年办结执行案件1340件,结案率96.3%,执结标的额达4.17亿元,其中,中院办结75件,结案率92.6%,执结标的额0.9亿元。通过设立指挥中心、实行主动执行、推进执行联动、严格执行期限、集中清理历史积案等措施,办结了地方国营玻璃厂、市塑料制品四厂等社会关注的“老大难”案件,执行积案压力得到缓解。

二、坚持能动司法,强化服务职能

突出司法的政治性,服务发展大局。两级法院既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又延伸职能,主动服务。刑事审判部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三会”安保和“打黑除恶”行动,开展“维护校园安全专项行动”,推进“平安建设”。民事审判部门主动“上门办案”、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经济纠纷服务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行政审判和执行部门建立与地方党政联席调处机制,妥善解决多宗敏感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帮扶措施,认真组织好救灾助学、扶贫捐款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等重大策略研究,主动建言献策,提供司法服务,不断延伸法院业务领域。其中,刑事背景调查、财产刑执行难、能动适用证据、案件预警机制等材料被上报最高法院和省委;亲情犯罪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课题优秀成果;能动审判文章被评为全省能动司法与服务大局论坛优秀论文。

突出司法的人民性,坚持为民司法。着力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妥善办结永明电力破产案、重庆民工断腿案、深圳美吉公司拖欠33名外来工工资案、市纸箱厂系列执行案等案件,依法维护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合法权益。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动员社会力量,强化未成年人罪犯帮教工作,实行“圆桌审判”,试行社区矫正,全年帮教失足青少年144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40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52.5万元,依法为32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在基层推行巡回法庭、夜间法庭、节假日法庭,进社区、进农村,方便群众诉讼。推进立案、信访窗口“两个文明”建设,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76人次;围绕“平安亚运”组织信访排查包案,争取市县(区)党政支持,妥善解决12件中央政法委、省政法委督办的涉诉信访积案,督查工作得到省法院通报肯定。加强法制宣传,开展“知识产权”、“禁毒”、“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村官犯罪”等普法活动,与地方党报、电视台联办《法官说法》、《周日说法》专栏80多期,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坚持和谐司法,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工作全程贯穿“调解优先”理念。着力完善四级调解网络,推进“全面、全程、全员”大调解格局建设,以和谐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调解竞赛,推动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诉调对接,开辟“调解绿色通道”,推广判前调解、送达前调解,坚持凡案必调和快立快调快执,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创历史新高,比判决率超出147%,在全省排名前列;实行简繁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237件,同比上升5.9%;调解关口前移,立案调撤率达45%;推广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协调和解率达30.4%;实行和谐执行,执行和解与自动履行率达51.4%

四、坚持阳光司法,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报告、通报工作12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百案调解、观摩庭审等活动,编印《工作情况通报》专刊,主动征求意见。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及时稳妥调处相关案件,积极改进法院工作。推进司法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实施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制度。推进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等共同参与的量刑辩论改革,使量刑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依法公正审理抗诉案件,全年共受理、办结抗诉案件3件,其中,2件维持原判,1件部分改判。与检察、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查处11个虚假申请支付令串案,2名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已被批捕。坚持群众路线,加大群众参与审判工作力度,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18件,同比上升2.7%

积极强化内部监督。中院按照去年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在全省法院率先改革审委会制度及6项配套细则,大幅度减少审委会议决案件范围,下放审批权限,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效能。单独设置审委会工作机构,配备资深法官,通过审查案卷、旁听庭审、受理投诉、评选优秀文书等方式,强化审判管理。加强案件管理质量监督,组织专项评查5场,评查、核查案件377件,促进两级法院共同提高业务能力。推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强化案中监督,中院审理的案件由副庭长以上领导担任审判长的占82.2%,亲自主办占32.9%,有效地指导了审判实践。

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竞赛机制,逐月通报办案效能,公布法官办案排名,加强案件催办工作。针对法律适用中带有共性的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等指导文件,在两级法院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启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完成“三级法院专网”和高清视频系统建设,实现工作科技化和网络化。规范法警执勤,完善安保设施,加强法院安保工作,出警1.83万人次,同比提高254%,安全无事故。健全财务经费、车辆管理、司法委托等制度,后勤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

五、坚持文明司法,改进队伍作风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抓好典型示范,掀起学习张林武同志新高潮。大力宣传张林武同志先进事迹,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南方都市报》等主流媒体作了长篇报道,引起上级高度重视,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和市委先后作出了向张林武同志学习的决定。张林武同志被评为2010年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被最高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被省委、市委和潮安县委追授“人民的好法官”称号。较好地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激发法官工作热情。

全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和法官文化建设。出台《研讨、调研成果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营造学习氛围。健全学习、培训、考核制度,两级法院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外派学习、开办培训班等方式,培训干警990多人次,提升队伍法律水平和司法能力。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42%,比省法院要求高出22%。组织28篇论文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报送、获奖情况在全省法院排名前列。编印《潮州法官研讨成果荟萃》(2010年专辑),将30万字的获奖论文、案例、调研报告和裁判文书汇编成册,继续打造潮州法官文化品牌。

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和“纪律教育月”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高执行力”等主题,在法院机关开展作风整顿,组织廉政集中教育16场,1600多人次受到教育。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廉政信箱,建立法官廉政档案,狠抓廉政制度落实,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改进队伍作风,较好地培养法官“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

我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中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市文明单位称号,饶平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湘桥法院被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潮安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此外,两级法院还有10多个集体和干警个人获得省级各种荣誉称号。这些成绩和荣誉,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和积极帮助的结果。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个别考核指标还有待改善和提高,特别是因国家刑事政策和刑事证据制度发生新的变化,往年中院判决的部分案件相对集中在去年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致使上诉发改率下降幅度不大;长期困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尚未真正解决,需加大力度,寻求社会各界支持,努力争取突破。二是队伍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以不断适应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要求。三是硬件建设投入不足,基础比较薄弱,司法救助基金未能落实,一些地方基层法庭法官出现断层。四是如何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不断满足群众对幸福指数的强烈期盼,还有许多急待解决的课题。

 

二、2011年工作思路

 

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作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市委的战略部署,为建设幸福潮州提供司法保障,是我市法院的使命。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围绕公平正义,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排头兵“奋力实现年”竞赛活动,在竞赛中推进创新、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水平、树立形象,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和全省法院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作出贡献。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司法效能建设,健全审判管理体系

以“公正、高效、权威”为努力方向,坚持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高司法效能。健全审判管理体系,创新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围绕排头兵竞赛活动的要求,全力打造精品案件,确保办案提质、提速、提效。

二、推进司法能动建设,夯实三项重点工作基础

积极建设服务型法院,找准结合点,改革创新,延伸业务,拓展空间,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自觉参与综治维稳工作和大调解格局建设,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坚持鼓励发展、有利发展、扶持发展的指导思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进司法便民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积极参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方便诉讼、案结事了为目标,进一步创新、落实利民便民措施,加大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切实履行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领导包案,加大力度清理执行、信访历史积案,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四、推进司法队伍建设,打造优良司法形象

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抓好典型示范,积极弘扬张林武同志精神,建设先进法院集群,加快学习型法院和法官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法院党建、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廉政建设,打造务实、高效、廉洁的司法队伍。

展望新年,法院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给力添彩,努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112

(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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