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湘桥区人民法院简介
2016-05-03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是1992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同年12月底挂牌办公,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湘桥区新洋路512号,用地面积4223平方米,建筑面积7726平方米。设置有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8个内设机构和磷溪人民法庭1个派出法庭。现全院核定编制7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2名,工勤编制8名。现有在编人员68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1名,工勤编制7名。在编在职干警中,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4名,占全院总人数94.1%;有员额法官21名。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潮州市湘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区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审判法律规定、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区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三)审查处理不服区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四)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五)领导和监督人民法庭的立案、审判、行政管理和其他工作。(六)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七)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八)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九)管理全院的相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十)结合审判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十一)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十二)承办其他应由区法院负责的工作。

我院作为潮州市行政案件及外国人犯罪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法院,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及全市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外国人犯罪一审刑事案件。

全院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记集体一等功、二等功、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集体三等功等荣誉。院部门荣获市、区集体荣誉42次,干警荣获省、市、区个人荣誉13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