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粤51执104号
2020-06-0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秋树

2020)粤51执104号申请执行人方坤城与被执行人吴秋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51执10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院(2020)粤51执104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二0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