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政治处职责
2016-06-1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主管全市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2、承办法官等级评定的有关事项;

3、办理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申报、审核等工作;

4、协助管理全市法院系统的机构人员编制;

5、办理本院机关的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6、组织法院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

7、研究、拟定全市法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相关

制度,并组织实施细则;

8、负责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法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规划,承办全市法官和有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工等工作;

9、抓好本处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提高干警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