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职责
2016-06-1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负责起草法院工作报告;

2、负责起草院长综合性会议讲话材料、修改院长出席专业性会议讲话材料及院长交办的其它材料工作;

3、负责调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总结推广调研成果、经验;

4、负责起草或修改综合性文件;

5、负责编辑简报信息、对外宣传等工作(属总值班范围的突发、应急等情况的信息除外);

6、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调研、讨论和修改工作;

7、负责整理编辑案例工作;

8、负责本院史志的编纂工作;

9、承办法官协会和对外学术交流联络工作;

10.组织法院规章制度修订,汇编工作;

11.负责与潮州电视台合作栏目日常工作;

12.负责办好《潮州日报》“法官说法”栏目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