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第二庭职责
2016-06-1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审理第一.二审《刑法》分则第一.二.三.六.八.九.十章规定的危害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
罪案件及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
2.办理其他与刑事审判工作业务相关的事宜;
3.抓好本庭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提高干警思想政治
水平和业务能力;
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