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三庭职责
2016-06-1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审判第一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及著作邻接权、商标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企业名称(商号)权、科技成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计算机网络域名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

2、审判第一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涉外、涉港澳台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证券、期货、票据、公司、股权、破产等涉外、涉港澳台及信用证案件;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3、办理其他与上述审判业务相关的事宜;

4、抓好本庭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提高干警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