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职责
2016-06-13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

2、审叠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3、依法办理应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

4、审查处理不服其他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各类赔偿申诉:

5、办理与行政审判和赔偿工作业务相关的事宜;

6、抓好本庭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提高干警思想

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